第10章 理事nim,出点钱怎么了?(2 / 2)
「T-ara是大众熟知的着名团体,其名字的权利归属与成员个人紧密相连,当然得你们同意才行。」
「我们?」
「嗯哼...少一个人都不行,这也是智妍你接下去要做的事情。」
姜星辰松开滑鼠,踱步绕到桌子前,简单说明了一下他要做的事情——抢占先机。
既然已经知道金光洙有这方面的想法,没道理坐以待毙。
只是按照刚才所说的,由他去申请商标的结果只有一个——被打回来。
就算朴智妍出面,也不行。
所以需要她想办法拿到所有人的授权,包括已经消失了差不多半年的全宝蓝丶朴素妍。
「如果这个商标被MBK娱乐,或者说金光洙注册掉,你们只要敢用T-ara的名字演出丶发歌,甚至去做其他的事情,就会...」
「会怎么样?」
「还能怎么样?」一口气没跟上的姜星辰,稍作停顿时冷不丁听见这么呆呆的一句,差点被呛到。
他没好气地看着朴智妍,回答道:「你们会立马成为被告。」
「咳咳咳...」
当听见『会立马成为被告』这话时,朴智妍忍不住轻咳两声,双颊也微微发烫。
刚才顺着姜星辰的思维往下去,下意识地就跟了一句。
没成想,闹了个笑话。
没有商标权的情况下,任谁去这样子违规使用,下场也只有站到被告席上去,然后赔钱。
她刚才的问题...
Emmm,属实是有点没带脑子了。
「好了,我们继续!」
同样没想到她会来上这么一句的姜星辰,吐槽过一句后,也没揪着这个继续调侃,而是打算将没说完的话接着往下说去。
「内...」
听着这严肃的语气,朴智妍也不再胡思乱想,而是收拢起精神,准备认真听他往下说去。
鉴于MBK娱乐此前并未注册过相应的商标,所以这件事情在操作上就相对简单许多。
只需要拿到六个人完整的授权就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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